民事诉讼确权之诉能否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确权之诉不能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的规定,没有给付内容或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某种义务,不符合立案执行条件。而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诉,其目的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以实现原告的给付请求权。给付之诉的显著特点就是具有可执行性,原告的给付请求权只有通过被告方的作为或不作为才能得以实现。
侵权之诉是不是包含确权
侵权之诉包含确权。因为侵权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诉讼请求可以主张确权,例如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不动产,要求侵权人返还财产时,可以进行确权。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与确权之诉的区别
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与确权之诉的区别是:确认合同无效之诉是直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确认之诉是请求法院查明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属于确认合同之诉。
确权之诉提起有哪些依据,房屋确权纠纷法律依据
确权之诉提起的依据:权利提起的诉讼就为确权之诉,确认当事人的物权的权利归属与内容。确认之诉是指诉的目的仅在于消除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查明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确认之诉的主要目的在于确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