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土地增值税适用的税率具体如下:
1、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60%。
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1、分步计算法,即按照每一级距的土地增值额乘以该级距相应的税率,分别计算各级次土地增值税税额,然后将其相加汇总,求得应纳税额;
2、速算扣除法,即按照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第九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