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收集双方感情已破裂的证据,然后法院起诉离婚。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确实已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双方离婚。如果在法院判决不离婚后一年,双方一直分居的,若再次起诉离婚诉讼,会准予离婚。如果不能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那么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