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案底的人不得从事以下职业:_x000D_
1、国家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包括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警察、外交人员等;_x000D_
2、法律相关职业,包括律师、司法鉴定员、公证员等;_x000D_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监高等。
法律依据:_x000D_
《刑法》第十三条_x000D_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