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有调出、退休、开除、解聘、辞职、辞退、死亡等情况的,所在单位于15日内持有效证明(行政介绍信、有关文件、审批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机构编制管理证》到编办机构编制科办理人员减编手续,填写《商河县编制实名制入编、减编通知单》并报编办领导审批。
2、所在单位凭《机构编制管理证》、《入减编通知单》到编办电子政务中心调整实名制人员信息,打印《机构编制管理证》。
3、所在单位凭《机构编制管理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所需材料
1、行政介绍信、有关文件、审批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编制管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