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就是让证据说话,打官司不是说服对方,而是说服法官,就是让法官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裁判。因此,在法庭上不是说的越多越好,而是言简意赅。围绕案件事实陈述,与案件无关的或者关联性不大的不要说,说了也没有意义,因为书记员不会给你记录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