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经过批准后可以修建房屋。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宅基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但权利人在建造房屋时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面积建造。
一、农村房产买卖能公证么
农村住房买卖可以做公证。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的活动。此类合同公证的审查及告知重点是:
1、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转让房屋的合法性。卖方原则上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属性质的权利,非集体组织成员不享有该项福利。因此,农村房屋的出让方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房屋合法性的审查,主要是审查宅基地的取得和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2、审查买方的主体资格:在一般的买卖合同公证中,买方的资格无需过多审查,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为已足。然而,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转让,导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资格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应当具备以下资格:(1)不是城镇居民。(2)不是本集体组织中已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3)是否必须是本集体组织成员未受限制。
二、在自己家的宅基地上盖厕所算不算违建
在自己家的宅基地上盖厕所一般不算违建。
如果没有超出允许的宅基地范围,一般不会算作违建。农村宅基地的违建判断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建筑面积是否超标、一个是建设行为是否符合规范。农村宅基地房屋建设厕所属于住宅房屋的附属设施,只要有合法手续办理的建设许可,厕所自然也是属于住宅房屋的一部分,当然是可以建设的。但是厕所算作住宅的一部分,因此厕所的建设也必须同住宅房屋一起设计在合法的宅基地面积内,不能超出标准面积,否则也是可以算作违建的。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宅基地兴建自用住宅的,由土地管理部门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丈量用地面积,并依法批准后,方可动工。竣工后,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对不合理分户超前建房、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和非农业户口的,不批准宅基用地。对已经“农转非”的人员,要适时核减宅基地面积。
通常情况下,都自然而然的认为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农村居民要想建造住宅,首先是要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农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搭建钢架棚,如果取得了城乡规划部门许可,取得规划许可证的,不属于违建,未取得的许可证是违建。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三、买了商品房是否能继承农村老家的宅基地
购买商品房后,还可以继承农村老家的宅基地。城市是否购房与能否继承宅基地无关。农村宅基地实际上属于农民集体的所有财产,在集体经济组织内按户分配使用,农村宅基地本身不是个人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属于法定遗产范围,农村宅基地不是遗产,也不能继承。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法律规定的遗产范围,因此,该房屋可以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