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双方私下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只有到民政局备过案并且领了离婚证的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希望离婚协议书更具法律信服力,而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担心另一方会事后反悔,那就有必要到公证处去公证一下。因为公证处公证后的法律文件,法庭可以直接沿用。离婚协议无需经过公证,因为该离婚协议需要在民政部门备案,只要双方拿到了离婚证,这份离婚协议就有了法律上的效力。国务院的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就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11条也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公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办理需要这些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婚前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则需携带以下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第一、双方有效的户口本或有效的户籍证明;第二、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第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第四、离婚协议,协议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离婚协议书一般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第五、2张大一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第六、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还需另外提供:《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人的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