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揭露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刻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接连盈余;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建立的,或许本法实施后新组成建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接连核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揭露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越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揭露发行股份的份额为百分之十。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财政会计报告无虚伪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我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其股票上市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揭露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揭露发行,属征集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建议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不能直接成为上市公司。
(2)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揭露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越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揭露发行股份的份额如15%以上。上市公司是开放性经济组织,其意图在吸收很多方面的社会资本,股东依据所持股票在公司总股本中的份额享用权力,承当义务。为了防止少量大股东操作公司,实现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东侵略小股东的权益,有必要规则上市公司的股份构成。所以《公司法》规则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少于1000人。这儿是股票面值达1000元,而不以股东购买股票时付出的价款为准。一起,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会揭露发行,也有一部分由建议人认购和向特定的出资者发行,建议人和特定的出资者往往具有比一般出资者更优越的位置,因而为了维护一般出资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规则两者之间的股份份额。
(3)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财政会计报告无虚伪记载。上市公司应是具有极高诺言的企业,其生产运营依法进行,违法行为将导致公司危机,所以上市公司应无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是指超越运营范围、采纳诈骗手段运营等行为。这些行为应承当严重法律责任,如正告、撤销营业执照等。当然曾经有违法行为,现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为上市公司。财政会计报告是出资者了解公司情况,如虚伪记载即属严重违法行为也是对出资者的诈骗,出资者无法了解公司实在情况,天然也就不能成为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