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应当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努力达成和解;
2、无法达成合意的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
3、对裁决不服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积极解决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