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借条中存在的陷阱:
1、借款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身份证号,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为借款人。
2、借条系借款人提前准备好,但却不是借款人亲笔签字。
3、将借条写成收条,从而无法确定双方是借贷关系。
4、借款金额未用大写,出借方无痕迹的篡改了借款金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