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
2.从2020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3.高考成绩由3门统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
4.英语一年考两次。
2019年,作为天津高考最后一次执行“文理分科”政策的最后一年,让很多同学压力沉重。不仅包括应届考生,也包括一些复读生。更重要的是,在这次高考过后,复读很可能会成为很多学生的“禁招”。
“3+X”政策下,报名高考时需要选择文/理综;在新政下,我们所要选择的则是6门学科中的任意3门。
从理论角度来说,如果在“3+X”最后一年参加高考,而且想要复读的同学,在勾选学科的时候,也只能勾选“物+化+生”或是“史+地+政”的组合,实际上是享受不到高考改革新政下的优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