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
二、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
三、保证人一般在清偿债务后,才可行使追偿权。
四、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
五、共同保证中的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六、保证人行使追偿权也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