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地址:南麂边防派出所户籍窗口(温州市平阳县南麂镇上百亩村南麂派出所)户政1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77-63670213
具体地址:滨江派出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胜利路万和嘉苑1幢11-13号行政服务中心办证中心二楼57、58窗口)
办理时间:夏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77-63266110
具体地址:滨海新区派出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滨海新区广场路1号海西镇人民政府一楼综合1号窗口、户政2.4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77-63090022
具体地址:水头派出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凤起大道59号北港市民中心二楼派出所228-235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7-63876487
具体地址:万全派出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镇前东街488号万润家园5号楼二楼33-35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7-63780244
具体地址:钱仓派出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钱仓村钱仓派出所户籍大厅一楼1-3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7-63692005
具体地址:萧江派出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永乐路53号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公安107-109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7-63076110
具体地址:鹤溪警务室(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鹤溪社区城中路327号鹤溪警务室一楼1-2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7-63595577
具体地址:腾蛟派出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腾蛟镇龙飞路69号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户籍1-3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7-63532386
具体地址:山门派出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山门镇镇前街12号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户籍18-20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7-63811110
具体地址:南雁派出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南雁镇南雁大街17号对面南雁派出所户籍大厅一楼1-3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7-63830410
具体地址:顺溪派出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顺溪镇益民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005-1007公安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7-58181392
具体地址:昆阳派出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鳌大道1250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公安303-309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7-63732929
具体地址:鳌江派出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胜利路万和嘉苑1幢11-13号行政服务中心办证中心二楼46-48、51-53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7-63629558
具体地址:麻步派出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麻步镇镇前路新政务审批中心一楼公安1-3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7-63512386
申请条件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受理条件(一)首次申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户籍人员,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省内户籍居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省内户籍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到省内任一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三)外省户籍居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
2.已办理居住登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3.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
4.已办理居住登记,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禁止性要求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