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二哥也去世,如果二嫂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二嫂对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可以作第一顺位继承人。二哥去世后,二嫂对二哥的遗产有继承权。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一、夫妻遗产顺序继承
配偶去世遗产继承的顺序,不同情况下顺序不同,具体如下:1、配偶生前留有有效遗嘱的,按照遗嘱上写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2、没有留下有效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分别是被继承人的丈夫或妻子、子女以及父母。比如甲去世了,没有立遗嘱,甲的配偶乙就是甲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当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时,才可以让下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二、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哪一个规定优先
遗嘱继承在法律上是优于法定继承的。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处理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三、法定继承的概念与特征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有下列特征: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4.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