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分立:
1、离婚当事人可以持原户口簿和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转移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办理;
2、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以按照判决或者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者转移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