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具有残疾证的残疾人的补助有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