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决定书,一般情况下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国家机关,提请了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案件,对其进行了相关的审查之后,认定符合了逮捕的相关条件,从而根据法律作出了有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时,使用以及制作的凭证性文书。当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着批捕的权利,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都必须要经过检察院的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