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金什么时候发
1、业保险金一般是在每个月的15号或者30号左右发放的。领取失业金需符合下列条件: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
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有继续求职的要求的。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补助金是否是一次性发放六个月
1、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但也有特殊情况,譬如在广州,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是可以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月领的服务。建议可以到社保局进行咨询。
2、失业补助金申请在审核通过后,当地社保局针对申领人实际断保月份开始补发失业补助金,申请月及之前的待遇会一起发放,之后每月发放。另外,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享受6个月,一旦用户重新就业、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失业补助金就会从次月开始停发,没有发放的失业补助金也不会保留。
需要提醒的是:用户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是不能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