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高龄人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养老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
《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2016年5月1日起,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津贴。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如下:(一)65-69岁,每人每月75元。 (二)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三)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四)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 高龄老人津则 (五)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津贴标准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 技能津贴发 议,报市政府同意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