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起诉离婚的,只要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即使男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还是会准予离婚。女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女方和男方之间已经没有感情了,然后对双方进行调解,发现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向双方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婚姻关系在判决书生效后,立即解除。
2、根据《和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