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驰名商标并不需要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也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而不需要对驰名商标进行注册。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