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车船税,全名称为车船使用税,凡符合车船便用税征收范围的,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如未按期缴纳,本人去补缴纳税的,除补齐全额税款外,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视其态度,将收取每天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如是被税务机关查获,除按上述规定处理之外,依照税法的规定,可处以1一5倍的罚款,如果马上去补交,或许接受从宽处理。 二、车船税缴纳的标准是按照车辆的排气量来计算的,通常分为1.0以下(含)、1.0L-1.6L(含)、1.6L-2.0L(含)、2.0L-2.5L(含)、2.5L-3.0L(含)、3.0L-4.0L(含)档次,每个档次的缴纳的标准也不一样,通常是随着排气量的增加向上递增,而且各省市缴纳的标准也有所不同。车船税缴纳的期限是1月1日至12月31日,通常是车主在缴纳交强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而且是每年都要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九条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