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侵权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_x000D_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_x000D_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_x000D_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_x000D_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_x000D_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_x000D_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_x000D_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_x000D_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