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要求》是中国国家标准GB 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该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检验等各个环节,涉及车辆性能、安全要求、质量监督、标志标识等方面的要求。其中,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车身长度、宽度、高度以及轮距、车轮直径、轮胎规格等尺寸有明确规定;对于电动自行车电机功率、驱动方式、最高时速等性能也有具体要求。同时,该标准还对电动自行车的制动性能、照明设备、警告声音、防盗装置等安全要求进行了规范。此外,该标准还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等环节提出了一系列质量监督要求,包括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生产检测体系,保证产品合格率和出厂质量。同时,规范管理要求中还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当标注制造商名称、型号、制造日期、最高时速、电机额定功率等信息,并在外观上反映制造商标志。综上,该标准的实施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范,旨在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合法、规范地运营,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要求》第四十二条 电动自行车的装置、部件和组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本标准的要求,保证电动自行车能够正常、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