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时要带什么证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携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
3、自愿离婚协议书和各自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照;
4、还要求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离婚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就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进行办理,而且现在的《民法典》也设立了新的条款,必须要先进行登记,而且只有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才能依法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在处理时也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快的达到自己的目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晖律网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