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自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一个重要法规文件。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价款结算原则:按照政府定价、合同约定、市场行情等原则,进行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2. 结算程序:按照工程量清单的作业量及质量验收情况,分批次进行结算,并依照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手续。3. 结算基础:以结算期内工程量清单的实际完成量为基础,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标准确定结算金额。4. 验收标准: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验收标准和质量要求。5. 超过合同价款的结算:在合同约定价款基础上,按照合同约定的超过合同价款部分的结算标准进行结算。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发包人应当在结算前对承包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作出结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