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先要看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 缴费年限,然后按照 “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
参保人的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待遇领取地在户籍地,也即参保地领取养老金。户籍地和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参保人缴费满十年的地方确定领取地。
如参保人有多个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按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地方确定养老金领取地。如参保人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十年,就把参保人的养老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户籍地,由户籍地来支付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