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合同由四部分组成:首部、正文、尾部、附件。
1、首部:大多由合同名称、当事人身份信息、引言组成。
2、正文正文的内容可通过条款的形式罗列,具体表现形式、复杂程度各有不同,但是实质内容都是一样的,无非是合同法中规定的几个必备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3、尾部:主要是合同当事人签字栏、声明与承诺、附件清单等。
4、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