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北京落户采取积分累计制度,应届生自毕业时间起前三年可积分10.5分,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该用人单位应在京注册并进行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的通知》 第五条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该用人单位应在京注册并进行税务登记。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登录系统,确认申请人与单位的隶属关系。确认完成后,申请人可填报提交个人积分指标信息。在申报阶段内,申请人可修改所填报的积分指标信息、查看指标审核结果、对有异议的审核结果发起复查并查看复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