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事会是在法律上对一个团体负有监管责任的一群人。在盈利公司中,理事会通常称为董事会,他对股东或利益相关方负责。在非赢利组织中,理事不收任何报酬也不因为在理事会工作而获得任何补贴。非赢利组织的章程规定了理事会在组织中的作用。理事会的细节规定了理事会成员的组成、权利、义务和责任。理事会在法律上有负责为组织制定政策、监督这些政策的执行,并确保组织的活动合法。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实行集体领导,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和领导管理、经营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权力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