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否征得父母同意;第二、是否有利和方便于父母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如子女分别赡养父母,若因此而使父母分居生活,造成父母精神和情感上的痛苦,这类协议是不妥的,第三、是否即尽了经济上分担的义务,又尽了无法分割负担的精神赡养等义务。第四、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义务的分担,是否符合赡养义务人的实际。第五、协议是否可根据赡养扶助权利、义务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一、子女养父母法律规定
子女赡养父母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4、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方面。
二、嫁出去的女儿是否需要赡养父母
嫁出去的女儿对父母也有赡养义务。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子女结婚了而消除,不论是否结婚子女都要赡养父母。如果女儿不尽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
尽赡养义务时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