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案底可不可以消除。缓刑是缓刑的暂停执行,是指违反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人,先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判处的处罚。案件底部一般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者犯罪行为的记录。一般是指中国法律中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档案记录,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缓刑虽然可以暂停执行,但已经进行了有罪判决,被告有犯罪记录,不能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