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就子女、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协商一致,并携带离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或者领取结婚证所在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要手续合格、证件齐全、当事人就离婚以及离婚引起的一系列问题无争议且协商一致,当场就可以解除夫妻关系,拿到离婚证。
一、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手续
1、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2、办理条件: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
二、离婚手续怎么办才合法有效
合法有效的离婚手续程序如下: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协议离婚需要办理什么证明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
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