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保全申请财产时,公司提供担保函的,如果公司是申请人,担保函是财产保全的担保。如果公司是被申请人,担保函是解除保全措施的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后,人民法院裁定保全的,怎样提供担保由申请人决定,但需要人民法院同意,一般是用货币担保,也可以用实物担保。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以保险产品作为担保物,对被保险人的财产保全行为进行担保,当被保险人申请错误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或者先行垫付,实现诉讼保全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