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 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的计算基础(含免赔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第十二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 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的计算基础(含免赔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