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存30万,离婚时一般归女方个人所有。对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仍归个人所有,另一方不能分割。但是如果双方将财产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则离婚时对方有权进行分割。双方还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出于避免以后产生争议的考虑,可以由夫妻双方签订协议来确认该存款为女方婚前财产及女方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不因结婚而改变财产的归属。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