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如果是通过公司代理性质购买的,代理公司不收取中介费,同事也具有安全性。一般在征得购买人同意的情况下,程序性质都走法院裁决的方法,这种房屋类型就可以更名,这样提高了房屋交易的安全性。
通过中介购买,中介是靠中介佣金吃饭的,中介代理农户的房子买卖他们就一定会收取中介费,如果选择公证,可靠性只限于公证范围内,不是法律性的强制更名,就不具备可靠性,也就是说会出现诸多争议。
第一,产权性质是具有归属性的按国家现行的物权法规定,产权权利归产权姓名人所有。
第二,物权法所有性质以土地出让和划拨无关也与家属无关,现行法律规定:产权持有人受法律保护。
第三,持有产权人有权利处置产权性质,变更和买卖。
拆迁安置房属于国家划拨土地,具有赔偿与补偿性质或者是房屋产权置换,具有产权同等意义,严格来说在没有取得全产权以前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按现行法规可以进行置换和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