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失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查档补办当事人的离婚证。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可以补办离婚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结婚证。当事人不能出示离婚证,可以出具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正确后,可以办理再婚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