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一、婚后父母购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后父母购房离婚后的分配具体如下:
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否则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
4、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二、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房子产权属于谁
婚前购买的房产:1、一人出资买房,登记在该方名下,归登记方所有,离婚时不分割;2、一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房子归该方所有,但是应给另一方经济补偿;婚后买房一般包括:1.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等。
三、离婚时,产权增值或者增值失效怎么分割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付完全部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共同还贷款项对应的增值部分如何计算,部分法院是以共同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来确定的。3、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按揭付完全部房款,但是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只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