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车子被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贴单要处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对违法乱停车辆进行处理,会对其予以告知、拍照取证,并将违法信息上传至交警部门。采集的违法信息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处罚,且由交警带着城管执法人员“贴条”。违规停车提示单提示:机动车停放影响了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请尽快驶离或将车辆停放在正规停车泊位,我们将把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信息抄告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后,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该单还提醒车主要文明驾驶、停放机动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