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家庭农场申请条件如下:
1、经营者应具备农村户籍。
2、家庭农场主要的劳动力以本家庭为主,无长期雇佣工人,或者长期雇佣工数量不超过本家庭务工人员数量。
3、申请者的收入应以农业收入为主,并且净占比要超过80%以上。
4、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相关农业技能培训。
5、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过流转过来的,应在合法的基础上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6、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应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集中、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