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属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在本集体成员内部转让,并办理过户手续。不论是法院拍卖,还是其他形式的买卖,都只能由本集体内成员购买并享有所有权。非本集体成员的,不能参与竞买,竞买成功也不能办理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