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行政处罚行为如何监督
1、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有两个方面: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的种类有哪些
在正常情况下,按照行政处罚的规定法律依据包括以下的种类:
1、宪法。由我们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是我们国家一切法律,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制定的依据,当然也是一切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任何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如果违背了宪法,就失去了其法定依据的作用。但一般来说,宪法只是规定一般原则,在适用时一般不直接引用。
2、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包括各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普通法律和各种行政管理的法律,在这些行政管理的法律中对各种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
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行政法律制定的行政管理法规。
4、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由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依据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
5、行政规章。由国务院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政府依据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制定,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国务院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法制定。
上述是律师整理的内容,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检查,有两种监督方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时,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进行申诉和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