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还需注意以下情形:一是不需要通知诸如你这样的朋友等其他人;二是可能通知了其中一个家属,而其他家属不知道(在外出打工,家里仅有老人在家容易出现这种情形,一般按其自报或户籍所在地通知),或者通知了单位,家属不知道;三是有的因为地处偏远等原因,电话通知到其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而尚未转达到其家属。
所以,一般来说刑事拘留书会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