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申请人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向原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2、派出所户籍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完成审核工作。3、派出所当场办理户口注销。3、需要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军校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已服役未注销户口的,凭申请人《军官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办理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