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可以判缓刑。对被拘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中不满十八岁的人、怀孕的女性和七十五岁的人,应当宣布缓期执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布缓期执行:
1、犯罪情节轻微;
2、有悔罪表现;
3、无再犯罪危险;
4、宣布缓期执行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布缓期执行,可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地区、场所,接触特定人员。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如果被判附加刑,还是要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