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国刑法并没有高利贷罪的规定,即高利贷并不入罪。通常所说的4倍,既不是判断罪与非罪的要件,也不是定罪量刑的依据。但是,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则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规定,以高利转贷最论处。
法律依据: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九、高利转贷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在10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