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4、法院立案审查。
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6、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7、裁定驳回起诉。
8、对法院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9、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一款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