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不用返还。但是,如果男方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要支持:1、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没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一、男方给女方彩礼能否要回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不能要回。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
二、彩礼在什么时候可以返还
如果出现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除此之外,男方不得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是女方自愿返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婚前的“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吗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